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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转入、转出 |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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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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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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