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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种粮农民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和水稻直补发放工作要求
作者:陈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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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政策规定
1、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种粮农民使用的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情况,实行综合补贴,补给种植水稻和小麦的农民,水稻每亩15元;小麦每亩10元。
2、继续实行粮食直补政策。保持“五个不变”:即按照水稻种植面积实际种植面积20元/亩补贴不变;省级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的县范围不变;资金管理办法不变;面积上报时间不变;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不变。
3、实行“一折通”发放。农资增支补贴和水稻直补按照“一次发放、直补粮农”要求,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4、实行“谁种粮、补贴给谁”的政策。补贴对象是种粮农户,依据的是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粮食生产,对土地转让给他人耕种的补贴应给耕种者。
二、明确时间要求:
1、小麦面积核实工作要在5月底以前结束;
2、水稻面积核实工作要在7月底以前结束;
3、农户小麦、水稻面积公示(种粮大户和村干部的种植面积要单独公示)要求以组为单位,公示不少于7天;
4、资金发放与8月上旬开始,8月底发放结束。
以上都是省级规定的时间要求,还不包括县上报道市和乡镇上报到县的时间。
突出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二是认真抓好面积的核实。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抢抓时间,创新核实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面积核实的准确性;
三是切实加强公示监督。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种植张榜公示,要各方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及早做好“一折通”发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6月底前建成农户一折通发放工作平台,8月底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一次性发放到户。
严格“五到户”和“五不准”:
“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贬值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五不准”即“不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包括农业税尾欠在内的任何费用,不准集体和村组干部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
具体工作要求:
1、认识要高度统一,思想要高度重视。是转变”三农“支持方式的又一举措,体现了对种粮农民的关心和支持;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重要措施,对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我们财政干部队伍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的考验,是反映我们履行职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具体表现;它将有利于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建立环节少和效率高的支农惠农的新机制;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和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2、一折通发放工作要前移。与农业部门面积核实登记和务实和面积公示的表格设置衔接工作要前移,各乡镇财政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农户补贴的各项数据录入、核对、审核工作要前移;一折通软件操作平台的基础数据保管和修改等维护工作要前移;对农户反映的问题处理工作要前移,把一切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把各种问题化解在一线。
3、进一步规范一折通发放工作。重点查找信息采集是否有漏报的农户现象;《一折通发放登记簿》农户本人签字盖章情况;一折通存折是否有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象;农户存折提取使用保管情况;农户“一折通”账号是否完整;对未领取“一折通”存折的农户,要查明原因,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农户到乡镇制定地点领取等等。对查出不规范等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补救,并认真进行整改。
六、明确工作责任:乡镇财政所示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和管理的主体,财政所长魏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财政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的一折通发放工作。并建立健全内部职责分工和专人负责制,确保种粮农户粽子增支补贴和水稻直补资金发放的顺利实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在县督查组进行的定期不定期督促、指导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属于因工作不负责的,造成信息不准、数据不符、操作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的,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或造成农户来信来访的德,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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