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 灌云县财政局 >> 本站 >> 网上党校 >> 财政问答 >> 文章正文 | 今天是: |
| 名词解释--社会保障类 |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0 |
|
||
|
2、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 3、养老保险基金——是为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而储备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退出社会劳动后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工伤保险——是国家或企业在劳动者因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时,给劳动者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5、女工生育保险——是国家或企业在女职工生育期间中断劳动或工作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期间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工资或生活补贴待遇。 6、失业保险--即对因失业中断工作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给予基本的生活费、医疗费,并为他们提供转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7、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基本生活权利,而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 8、抚恤事业——是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革命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在其牺牲、病故或因公、因战致残或生活遇到困难时,给予本人或其家属的精神抚慰和物质帮助,它包括优待和抚恤两个方面。 9、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管理——是指对国家拨给自然灾害破坏的地区和人民,用于抢救生活财产和保障基本生活的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质所进行的管理。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江苏省灌云县财政局 ┋电话:0518-8813069┋ 传真:0518-8813069 网站备案:苏ICP备013222200号 ┋ 网站设计:陈 成 Copyright@2007-2009 WWW.GYCZ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